|
红门人历来重视知识产权的开发与保护。早在1998年夏季,即公司成立的第二年,公司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了第一项专利并获得通过;1999年和2000年又分别获得3项专利。那几年,电动伸缩门产业在中国刚刚起步,基本上还没有形成规模,在该领域获得国家专利的,仅红门一家。
从2001年开始到2004年底,是红门公司知识产权成果步入鼎盛的时期,先后获得发明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多达60余项。
2001年,获得11项国家专利,其中发明专利3项:伸缩门驱动机构缓冲装置、具有翻边孔的伸缩门交叉连接管、无轨电动伸缩门;外观设计专利2项:电动伸缩门、电动伸缩门框架;实用新型专利6项:电动伸缩门的连接管连接结构、防台风装置和无轨直线行走引导装置等。
2002年,获得14项国家专利,其中发明专利3项:无轨电动伸缩门的直线运行驱动机构、光控直线运行装置和电动伸缩门的旋转造型机构;外观设计专利3项:伸缩门连杆(龙形)、电动伸缩门车轮轮罩、电动伸缩门机头;实用新型专利8项:电动伸缩门的升降式造型机构、无轨电动伸缩门的驱动机构自动保护等。
2003年,获得16项国家专利,其中发明专利3项:能保持直线运行的伸缩门连接结构(雷盾)、伸缩门门框的水平连接结构(雷盾)、具抗台风功能的无轨自动伸缩门的直线运行引导装置;外观设计专利4项:伸缩门管件A、B和“雷盾”电动伸缩门等;实用新型专利9项:伸缩门的抗台风管件、伸缩门管件的插接式可转动连接件、伸缩门框架的下部构件等。
2004年,获得20项国家专利,另外还有多项专利正在审批之中。这20项专利,大多数出自“红门H670”新产品。
通过以上事实不难看出:红门人的知识产权意识不仅很明朗,而且在逐步加强,科研成果逐年呈上升趋势;这60多项专利,或单一体现于红门产品的某一部件,或集中体现在同一种产品之中。一款门集中了多项甚至十多项专利,这在整个电动伸缩门行业及同类产品中是绝无仅有的。
2003年冬季,红门就陕西奥特门业公司侵犯红门知识产权一案,向西安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。为逃避责任、减轻罪行,奥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无效宣告请求,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、取证,最终依法宣告红门的知识产权稳定有效。根据这个审查结果,西安中级法院依法判决红门胜诉。这场官司虽然一波三折,但红门最终获得胜利,红门人无不欢欣鼓舞。红门人跋山涉水、千里迢迢跑到别人家门口打官司,打破了“强龙不压地头蛇”的神话,以铁的事实证明红门的知识产权固若金汤、无懈可击。
|